引用:
作者Rogerko
引擎未熄火超過3分鐘,收到3000元罰單
有需要罰這麼貴嗎?
市區一堆陷阱路段,
明顯搶錢路段,
市民大道7段,限速50KG
明水路往堤頂大道,限速50KG
開車不注意看標誌,
腦中背測試照相地點,
會口袋大失血
*堤頂大道限速70KG
我想交通部會說:怕你們開車睡著,所以給你們一些事做,就是仔細看好交通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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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已經氣到語無倫次了
說實話,這種雞肋立法很爛,平常跟垃圾一樣沒人理,想到的時候才拿來用
這個法原本立意當然很好,但是完全忽略台灣現實氣候環境
冬天要抓大家沒啥意見,夏天抓當然一堆人反彈
所以立法的喊爽,但基層執法單位根本就不敢抓,甚至乾脆放水故意不去抓
全台只有台南開過這種罰單,到後來也怕犯眾怒不敢再抓了
一條法律如果弄到要看天氣執行,那跟某些行業看天吃飯沒啥差別
這種法律只會讓人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