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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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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你把廢文仔細看就會發現這篇裡面能吐槽的太多了,根本是標題殺人+內容偏執

打個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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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服貿協議是否等同變相開放中國勞工來台?

鄭:這次協議全面開放中國員工來台,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來台,初次可停留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雖然表面上只有「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等可來台,但有許多漏洞可鑽,投資二十萬美元以上,可申請二人來台,每增加投資五十萬美元,可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這些負責人可能是麵攤老闆,高級經理人員就是他的老婆,成年子女則是專家,因為「專家」定義模糊,揉麵師傅可以是製麵專家,且中國假證照氾濫,人人都可以買到假證照。因此,這次等於全面開放,各行各業無限制地允許中國人力及資金過來,面臨數百萬中國人壓境,政府也無法負起有效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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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萬台幣才能過來兩人,每增加一個要1500萬台幣

還有只...


600萬台幣很多嗎?
上海可能一半以上有600萬台幣的資產。

換個情況說,如果600就可以去美國定居,
你看會有多少台灣人去。
     
      
舊 2013-07-07, 08:1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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