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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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傲世笑紅塵
其它地方有收這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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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wd.gov.tw/ct.asp?xItem=...47806&mp=114001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取之法源依據?如何計算?
一、本處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係由下水道管理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以下簡稱衛工處),依據「下水道法」及「臺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規定,按照下水道接管進度檢送名冊,委託本處隨水費依每月用水量代徵;其單價由衛工處依前揭自治條例所訂公式及污水下水道用戶種類分別計算,報經市政府核准後公告,目前一般用戶及事業用戶均為每度水代徵5元。
二、計算方式: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總用水度數(實際用水度數+分攤總表差額) * 代徵費用 (代徵費用89年11月起一律每度5元)
三、若您尚有其他下水道相關問題,請洽詢衛工處(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電話:02-25973183分機102、103、105)或參考該處網站(www.sso.taipei.gov.tw),如欲查詢貴戶是否已接管,請至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費地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