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o5738
今天聽家人那一輩講的
有個常常來我家的歐巴桑
說她兒子跟媳婦離婚了
原因 媳婦借帳號給別人當人頭帳戶
被銀行通知
老公問她詳情 都一起跑到銀行了
也不說清楚
雖然有小孩 怕以後家庭被拖累
也是忍痛離婚了
如果大家遇到這種事 也是這麼做吧?
想跟大家聊聊看法.....
|
要不要離婚是當事人雙方個人/家庭的自行決定,是他們的自由.
如果媳婦以媳婦的身分跟親戚借錢或是有的沒的,為了預防事情發生講開來無可厚非,如果不是,請問講這些要幹麻,撇清嗎?還是怕女方離婚以後把男方一些缺點爆料出來所以先打預防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