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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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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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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今天聽家人那一輩講的

有個常常來我家的歐巴桑

說她兒子跟媳婦離婚了
原因 媳婦借帳號給別人當人頭帳戶


雖然有小孩 怕以後家庭被拖累
也是忍痛離婚了


如果大家遇到這種事 也是這麼做吧?

想跟大家聊聊看法.....


不過就是貪小便宜賣個帳戶賺個3000元罷了,只要不是實際詐騙集團的一分子,沒事的,頂多緩刑罷了。

最多就變成警示戶,是要拖累什麼?想太多


我早已司空見慣,處理太多了。
 
舊 2013-07-06, 01:0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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