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時被人從後方追撞
(地點是辛亥路二段)
小的除了車之外沒任何事
擋泥板與車牌歪了...
但對方摔的蠻慘的
追撞者的身上有多處擦傷 , 但對方拒絕送醫
當時我騎車去買東西
經星辛亥路十前方的內車道排滿了汽車
外車道剛剛好又該死的
並排一輛小貨車!
為了通過被縮減的道路因此我稍微降速以便通過那暇窄的的馬路
結果正切進車到時就...被撞了
車 | 貨 停
車 | 我| 停
車 | 他| 停
ps.車=紅燈中的車 貨=並排的小貨車 我=就是我 他=對方,倒楣鬼
對方好像以為我會減速然後就可以直接衝出去
但我雖然有減速卻沒將速度降到這樣低
就這樣∼Boom
請問依照片來看對方有哪些零件馬上得換
我的車有必要一起修嗎?
因為對方的和解條件是跟他一起去買機車零件
費用對攤
希望不要被對方坑去買一對沒用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