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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310
似乎有點偏了
我的意思不是忽略病患隱私
所以才一直舉例說明
但還是詞不達意

我是認為適當的隱私是必要的
但不能無限上綱
現在的情況是連必須知道的人都不知道
這是很危險的
當然不少人有偏見
但親密接觸的人絕對是有權利知道的
而對醫護人員來說
不敢說每個都沒偏見
但一般對醫護人員來說
就事論事就病論病

另外
'花費心力讓隱私和公眾衛生做平衡點'
這不是醫院或基層醫護人員所能做的
而是政府及相關單位

引用:
作者Billy.lu
我其實就等你這個答案,那問題是甚麼,是我們的醫療體系不重視病患隱私,也不肯花費心力讓隱私和公眾衛生做平衡點

然後很多人就自以為說:為什麼愛滋病患不肯透漏病情?

但我問你,如果是你,你會願意嗎?請試著站在病患的角度去想想,不要單純的就從「大家的安全」這個角度就認為人家就應該怎樣怎樣?

其實我覺得很多人想法最可怕的是,我們會因為這個疾病看起來「好像」很可怕,然後連最起碼的尊重個人的私密資訊都不願意去做

另外偏見也是讓這件事情無限上綱,試問愛滋病毒只會傳染給同性戀或者濫交者嗎?為什麼這些人不肯公開自己的病情?還不是一些自以為自己的性取向是「正常的」的人搞出來的

前面有人說得很清楚了,愛滋病如果跟感冒比起來,他還不算是高傳染性質的疾病,控制這種疾病最困難的不是傳染途徑,而是大家的傲慢與偏見


有些職業會被要求受檢
舊 2013-07-04, 04:16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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