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模式(Rhineland Capitalism)是由法國經濟學家、曾任法國保險公司總裁的米歇爾·阿爾貝爾(Michel Albert)提出來的。他在著名的《資本主義反對資本主義》著作中,將萊茵流域的西歐國家,主要是德國(還有瑞士、挪威、瑞典等國)所奉行的市場經濟模式,稱爲“萊茵模式”。與英美模式相比,歐洲的萊茵模式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和悠久的曆史與文化傳統,強調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利用稅收和福利政策來實現社會的和諧和公正。米歇爾·阿爾貝爾斷言,在強勢的英美模式面前,萊茵模式所包含的“人文價值”和其社會和諧平等的內涵,仍將具有其頑強的生命力。
萊茵模式的商業原則以社會公平的理念爲基礎,強調企業及其利益相關者的相互依賴性,關注企業與所在社區的均衡發展,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和環境和諧。萊茵模式強調商業機構在獲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維護曆史、文化和傳統,履行“以人爲本”的價值觀,保證企業在財務績效、社會責任和外部環境的和諧,實現長期可持續的發展。
在萊茵模式下,企業首席執行官的角色多是傾向于低調,更像是整個管理團隊的發言人,很少存在英雄式的個人崇拜;在企業的戰略決策上,萊茵模式傾向于以“共識”爲基礎,並采用一個長期的視野;企業比較抵觸來自資本市場對短期盈利的壓力,而是關注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包括雇員、顧客、供應商、政府、社區、工會乃至整個社會和未來的利益。萊茵模式具有明顯的“以人爲本”的價值觀,重視員工的發展,著力優質高水平的員工雇用安全和較低的員工流失率,爲大多數雇員提供持續的培訓,重視員工的內部提拔,同雇員、工會、管理層分享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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