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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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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對於無期徒刑的假釋下限有三種:

最舊版(民國23年制定):10年

舊版(民國86年11月制定):15年(累犯20年)

現行版(民國94年制定):25年

好吧,仔細一查有誤導諸君,特此更正。

不過十幾年之間發生什麼事也很難說,如果有人還惦記著這些事,不妨就等著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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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3-07-03, 05:2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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