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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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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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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校花污辱屍體 男大生無 期定讞

【劉昌松/台北報導】去年暑假,聯 合大學4年級學生林昆翰想向校花林 姓女大生要電話不成,竟拿水果刀猛 砍林女19刀致死,林男竟還以手指 插入屍體下體污辱屍體,今年3月台 中高分院痛斥林男手段兇殘、違反社 會倫常、讓被害人母親哀慟逾恆、惡 性重大,依殺人、污辱屍體等罪,判 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 定讞。

被害林姓校花個性開朗、外型亮麗, 是學校風雲人物,畢業前就考上電視 台實習主播。

去年6月29日下午林女準備搬離宿舍 時,同宿的林昆翰見狀便主動幫忙搬 行李,趁機向對方要手機號碼遭拒, 林男便搶林女手機來撥他自己的手機 號碼,遭女責罵,林即拿出預藏水果 刀猛刺女19刀,林女3到5分鐘慘死 房裡。林昆�**晹b屍體旁****不成, 竟用手指插入屍體下體。

二審法官認為,林男和林女認識不過 半天,僅應需索電話不成就怒火中 燒,惡性重大,但因林男曾當庭痛 哭,向家屬痛哭道歉,法官並在判決 中期許林男判無期徒刑後,至少需坐 牢25年才有機會重返社會, 應趁此 機會把握每1天,等出獄後彌補錯 誤。



我可以罵髒話嗎?
     
      
舊 2013-07-03, 04:5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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