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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josetsun
公司徵才時不得有性別限制是基於就業服務法


老闆不收男客人如果是在門口就有顯著標示則並無法令限制

例如女性專用spa或三溫暖,男性專用三溫暖

我覺得就業服務法根本是管太寬

勞基法 基本工資就執行不確實
卻去管人家選才條件
真的有保護勞資雙方的作用嗎? 我很懷疑


在選才條件上不得篩選 頂多是拉長面試時間
浪費雙方時間
舊 2013-07-03, 11:5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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