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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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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因為亂停車害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或公車專用道,機車就應該被開罰嗎?
正常不是不能開罰,為什麼有那種單位就是要你等車開走,才能往前騎,那如果身上沒電話報警,他停在那邊又停很久又如何解釋
以下是某警察單位的答案(地點:大安區新生南路路邊亂停車.還故意不開走.害機車閃過去,騎到公車專用道)
另案中有關「如果汽車併排跟汽車要亂停進去那些汽車的中間卻停不進去,停在車道上,害機車繞過去都進入公車專用道,依照規定機車是不是不算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部分,查機車行駛公車專用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規定,復查來信所述駕車行為尚不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輕微違規勸導規定之相關要件;綜上,騎乘機車倘遇有交通壅塞,仍請循序漸進行駛規定車道,而非行駛機車禁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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