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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ze
你們搞錯對像了.
我在法界的兄弟..現在判決書上都寫"請處最重之刑",因為已經沒有死刑了.
為什麼沒有死刑怎麼搞的?
從前前法務部長嘛
他的偶像.前法務部長女作家亡(就是我死也不能處死一個人)
到現在的總統..
法官誰還敢判死刑,連重刑都沒了,都輕刑.
不是某個法官的問題,也不是現在才開始..早就開始了.
那是我輩P民不了解重點..法律能比聖經還重要嗎??
這種情況之下早就沒法律了.
聖經說一隻走失的羊比100隻好羊還重要.
壞人殺死100個好人,壞人還是比較重要阿.
就說我們跟中東伊朗,阿富汗差不多,是神權國家.
你跟他說人話他跟你說神話,世俗社會一團亂又如何?神話才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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