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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ebay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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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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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說神車沒錯的,真的以為自己是對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0 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快車道倒車。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三、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如果簡單幾個字就能解釋所有的狀況,規定所有的事項...
那應該不需要法官了吧...直接翻條規來罰不就得了
舊 2013-07-01, 08:5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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