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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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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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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dvd-2011
本來就沒理由把人家關起來
他搞一千個女人又如何
你情我願,是犯什麼法?
沒上到未成年,沒用非法手段,自拍不是偷拍
最後還不是無罪,我看根本是有人想藉自己權勢,看精彩的自拍影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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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之前只是為了什麼目的炒新聞才關他的吧
那個號稱未成年被性侵的結果也拿不出證據...
這案件到底哪裡有受害婦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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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放屁不留手
我想說,我不喜歡這種法官!
因為他們腦袋清楚
台灣的司法夠糟了,
如果台灣這種法官夠多,那自然很好,問題是很少,現在冒出一個很快的就會被點名作記號
還不如讓司法延續原有風格,很快人民會受不了
都沒人覺得警察憑什麼搜索檢查電腦?
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26日投書媒體,指高院發回的理由「見面10分鐘就想做愛」根本莫名其妙,「立法院都還沒對『酒駕』規定預防性羈押,法院倒是先管起『一夜情』來了!」錢建榮半開玩笑地說,男女培養感情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日後多次****,不知道高院是否以後也要拿談戀愛來當羈押的事由?
錢建榮痛批,檢警偵辦王凱傑案從頭到尾荒腔走板,「真不知司法院與法務部每次開會在討論什麼?」舉例來說,司法警察一開始到王家是要執行拘提,憑什麼搜索他的電腦、手機? 檢警把偵訊內容全透露給媒體,清楚描述王凱傑的性器官尺寸、29段性愛光碟的細節,視偵查不公開於無物,難道都不用追究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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