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amia
是有點奇怪啦~
就是美國的法律 國會 跟法官都支持好了~
憑什麼 美國就可以不問過其他國家的意見
到世界各地去入侵 去監控資料
美國法律就那麼了不起
其他各國都要被他亂搞
美國也沒問過其他國家公民的意願如何
自己的個資就被美國盜走 自己的隱私就要對美國政府敞開?
真是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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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中共式邏輯...
不要用美國人設計的Internet, 不要用美國搜尋引擎,不要用美國EMAIL服務,不要用FB/Twitter/Skype/MSN...族繁不及備載 (都是美國的)
最好連英文都不要用,通通待在牆內就行了,里共厚嗯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