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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IRON GIANT
這應該只是個案吧? 又不能代表麥當勞全體員工都是這樣 需要鬧成這樣嗎

員工其實是代表著企業主呀...........所以還是要給個交代

一般是直接fire道歉了事.....

不過店長還有那個臉書的員工不知是否有刑責過失呢?? 警方不追究???
被害者應該可以告店長公然污辱....因為他不是流浪漢...

至於警方跟店長還有facebook員工應該也是有些事情要處理的........應該主動調查移送吧...
舊 2013-06-26, 01:58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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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