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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Sti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483
引用:
作者sutl
原料廠商因為被食品廠商低價逼到用黑心原料,然後爆發之後又倒閉無力賠償。

這一切都是食品廠商的算計,作壞事的是上游,吃下肚的是消費者。

所以這種消費糾紛應該採用追朔賠償制度,如果上游原料廠商倒了,就由食品廠商負責賠償。

如果受害人不明的話,就把該商品一年的營業額賠償給健保局,來應付黑心食品所增加的健保負擔。

這方法看起來不錯喔
什麼時候開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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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6-25, 10:3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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