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實際上可差大了……
統包一般來說都有固定配合的廠家、要剔除有問題的合作對象也比較容易
公營單位發包就得看天意人品了、只能用最便宜的廠家
比方說 2008 年是案子搶破頭的年份
我看過一個案子、抽換管路電線
光電線成本評估就得要 200 萬,結果有廠家用 80 萬標下
發包單位也知道絕對有問題,但對方繳了保固金了
你又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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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樣ㄚ,押標金而矣
統包有固定配合廠商,那也要統包只承包固定某各地區
講極端點
外國如日本承包很多海外的案件,如中東,他是把整組從水電土木..全拉過去?
換各說法,台北承包商,標了高雄地區的案子,他整組全部熟識的高雄也有?
哇靠! 侯西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