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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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iten
其實當初發包把網路,硬體,程式分成三包切割出去就是這個結果
出了問題資訊系統負責人不知道問題要找誰
三個承包商都說不是自己的問題,你抓其中一個承包商,承包人必然要承辦人舉證
這個舉證的難度非常高,要說服長官相信你,長官不是資訊出身
還有廠商也會質疑你的調查方法
當初標案由一家統包就可以從戰略面就可以輕易搞定,反正就是找統包商不會有錯,連舉證都不必
由三家分包變成從戰術上處理三個承包商的爭議,這讓資訊系統負責人浪費很多調查和釐清責任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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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還不是要處理土木,機電,等各小包的協調問題!
也就是這地球上的包商,都會面臨不同標案銜接整合的問題
統包能解決三各子包商之間會產生問題,那台電就解決不了?
因為統包比較神,台電比較蠢?!
蓋房,鋼筋的,模板的,水電的,自己搞自己,下場就是,水電綁好管線,板模鑽穿過去
你告訴我,水電的管線被鑽了,把責任一丟,不關我事,是要版模的幫你裝水電管路嗎?!
這台灣也不是沒有人自力造屋,或者委託他人監造,或是由建商委託營造商統包
別說的好像,只要分包,事情就無法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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