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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不留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idemon..
這一點你是這樣想、我不會這麼認為

本來標案是廠家求台電做工作、停工後變成台電求廠家做工作
就像你講的廠商也不是蠢蛋
即使重訂契約、也不可能像原本的契約這麼強勢偏向有利於台電


獅子大開口是一種做法
不接爛尾工作是一種做法
雙方協議舉證付錢也是一種做法

無論如何、從片面違約停工後,註定核四工程就是爛事
不可能像一般工程案權責分這麼清楚


什麼你認為不認為的?

獅子大開口不正才有所謂的追加款,工期展延?

第二次追加款,工期展延理由又是停工? 

那第三次還是停工? 

第四次碰巧是停工?

照你的說法,那廠商都重簽了有利的合約了,那不完工不正是最佳策略

無限追加爽翻天! 

那台電還不敢緊收手? 是發蠢嗎
舊 2013-06-25, 11:38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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