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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放屁不留手
這點台電不會如你認為的那樣蠢

包商也不會

所以,一但完成復工追加款,基本上你說的那些,已經是大多不存在的情況

就算日後二次追加,那也是小部分的

沒有工程是可以推給前八年前的事情就可以不斷展延工期,不斷追加預算,都追上千億多了!



這一點你是這樣想、我不會這麼認為

本來標案是廠家求台電做工作、停工後變成台電求廠家做工作
就像你講的廠商也不是蠢蛋
即使重訂契約、也不可能像原本的契約這麼強勢偏向有利於台電


獅子大開口是一種做法
不接爛尾工作是一種做法
雙方協議舉證付錢也是一種做法

無論如何、從片面違約停工後,註定核四工程就是爛事
不可能像一般工程案權責分這麼清楚
舊 2013-06-25, 11:33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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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