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放屁不留手
什麼糾紛扯沒完?
是換了昂貴的反應爐廠商? 還是換了配電系統?管制系統 ?
重要的合約,能隨意亂換廠商? 同家廠商是什麼糾紛?
不都復工重新報價,重新估算工期了,還有什麼糾紛? 比這些大咖的約還要貴
需要追加上千億還不過癮?說來聽聽
是哪家合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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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這麼神、可以對停工再續建的工程問題完全掌握
即使沒停工的工程、工程中修改追加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如果沒有停工這件事、台電盡可認定做不好是你廠家的事
是你自己出價來標的、台電沒有出錢的義務和責任
所以政府合約大抵上後面就會有一句:廠家不可對發包單位再索要經費
但是一經過停工後
當台電沾到影響施工品質的責任、就很難脫身了
不太可能像你說的、經費講一講責任再全部重新掛回廠家身上這麼輕鬆寫意
比較有可能的是雙方協議施工中如果發現問題、而問題責任若屬於台電
台電又要再出錢(無限循環)
談不攏、若廠家是可以索賠完拍拍屁股走人
台電又要重新招標、那問題會更麻煩
做一半的工程誰願意接手?這間中的空檔進度又會一個拖一個(工人、機械閒置)
這筆帳當然又會全算在台電頭上
所以我才會說停工是非常爛的爛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