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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不用講啥缺失跟弊案的落差

只要講台電做了什麼就可以

還是有事就往2000年推

反正只要有了藉口

延期時間比原定工期長1.6倍

施工經費比原定經費至少高一倍都是OK



所以你根本不懂吧,因為重點就在這邊


我認為完工比停建好的主因
因為完工後有問題可以用弊案把混水摸魚的人送法辦

要是如此停建
不止多付違約金,責任追究更會無從著手
因為缺失是不能把包商送辦的、只能要求改善
改善拖到停建、自然也就不用改善了

白白便宜了混水摸魚之輩
舊 2013-06-25, 12:13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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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