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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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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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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mon..
這要看怎麼算了

我做過一個工程四天、工程總金額不過300萬
但是延誤一日的業主損失是380萬、還不計業主少賺的

建來賺錢的東西
怎麼能只以本身建造金額來衡量損失
營業少賺的要不要算
停工倉儲、人力多餘花銷要不要算
更不用說其它可以算的還一大堆

結果這個案子還是沒完工

業主追了不知道幾次的預算

就是沒看到業主有任何實際得損失(除了不停追加的預算以外)
     
      
舊 2013-06-24, 10:0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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