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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家庭因素不願服役 可於戶籍地改服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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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daN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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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8
引用:
作者
Heiken
我覺得都替代役了很好笑
為何那女生就不用當兵了? 不是一堆替代役都男女皆可的嗎?
還有當一般兵還比一般替代役多五天不是很好笑?
應該就直接當替代役的起碼要當8個月這樣應該比較公平
不然替代役晚上又不用在兵營豈不是賺到?
替代役除家因外,晚上皆得在服勤機關所提供宿舍住宿
也就是備勤,晚點名若沒點到,算擅離職守
2013-06-22, 06:28 PM #
15
HondaN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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