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tfeedwilddog
社會認知是應該不是指動保法可以接受不養就丟掉?對不養狗的人來說,你不養送去收容所跟丟掉當然是送去收容所的社會成本比較小阿,認養率低怎麼會是收容所的問題,更不用說收容所的問題並不完全是政府的問題,前幾天看到新竹縣的預算只有他X的含人事費用四百多萬,他又不能不收,結果可以不收的貓狗保整天只會找收容所麻煩然後幾乎是不會去出風頭的志工在幫忙,你知道幾大知名團體年募捐款都超過千萬的嗎?
強制晶片早就有法條了阿,不過執行的預算跟人力?更不用說收容所整天就應付抹黑就好了。講難聽一點貓狗保這個圈子不自律也無法自律,卻要大家看的起,不就跟整天仁義道德的人差不多,這些人很愛用佛教的慈悲來當藉口,另一個角度去看都是七宗罪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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