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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rainwens
新聞後面有提

"遇有部份情形例外,執行檢察官可審酌情況考量是否准予易科罰金,
例如單純吃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等含酒精食物,而沒有飲酒;
吐氣酒精濃度低於每公升0.55毫克,且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
距離前次酒駕已超過3年;因該案開始接受酒癮戒癮治療者等。"


這是後門條款吧?

如前面網兄講的, 當下怎麼認定有沒有單純吃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等含酒精食物

又或者會不會明明已經有飲酒行為, 因為身份"特殊", 最後又以這個例外條款辦理..

引用:
作者chenyuan
有些例外狀況。
siW_2Hd5t1M


比如說?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3-06-20, 02:59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