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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rainwens
新聞後面有提

"遇有部份情形例外,執行檢察官可審酌情況考量是否准予易科罰金,
例如單純吃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等含酒精食物,而沒有飲酒;
吐氣酒精濃度低於每公升0.55毫克,且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
距離前次酒駕已超過3年;因該案開始接受酒癮戒癮治療者等。"

現在警察的檢驗設備是已經先進到可以偵測人是吃薑母鴨或飲酒了嗎 ??
 
舊 2013-06-20, 01:1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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