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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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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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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zi0423
我發現..有沒有監察院似乎沒有差別
監察院頂多就是道德勸勸說.....要道德勸說有個屁用啊~
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
看起來是沒有啥用的....難怪找一個王建煊 當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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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到重點了
監察院有 彈劾權
但是沒有 懲戒權
誰有懲戒權?
司法院底下的機關,僅僅15人的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下簡稱公懲會
重點來了
公懲會的委員是誰選的?
司法院長
司法院長是誰提名的?
總統
這樣上下關係就很清楚了吧?
公懲會只是總統養的狗的底下再養的狗
公懲會都等同於虛設了
連懲戒權都沒有監察院當然也等同於虛設了
台灣總統藉由人事任命的權力,掌握了至高無上的公家權力
在國民大會解散,又把懲戒權送給司法院的那時
就已經沒有任何政府機關動的了台灣總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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