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酒駕 如殘害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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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傢伙蒙上眼睛和耳朵,拿了一把霰彈槍站在街頭到處亂開槍,你是要想方設法立刻阻止他這種行為,避免無辜的人受到傷害;還是拿出一本六法全書大喊我是法律系教授,我要維護這個傢伙的人權,否則台灣就變成集權國家了?
同樣的狀況,在台灣,有個傢伙爛醉,開了幾噸重的一輛鋼鐵怪物上馬路,被攔下來後又想盡辦法逃脫各種酒測的處罰,你是要想方設法立刻阻止他接著殺害無辜的人;還是拿出一本六法全書大喊我是法律系教授,這不過只是微酒駕,是民粹修法的結果,台灣要變成集權國家啦!
很遺憾的,不管看起來多麼可笑愚蠢,台灣就有一群有權有勢的法界人士選擇的是後者。一堆法匠投書說什麼目前酒駕檢測太嚴格,強制酒測更違反比例原則云云。
身為一個沒有能力玩弄法律解釋權的升斗小民,對那些大聲反對強制酒測的人只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要問:誰會拒絕酒測?難道是人權鬥士為了捍衛人權拒絕酒測嗎?或是法律系教授為了炫耀自己是《刑法》專家會拒絕酒測嗎?
當然都不是,會拒絕酒測的人就是知道自己喝酒開車的人,既然這些人蒙起眼在大街亂開槍,喝了酒開了幾噸重的鋼鐵怪物上街;那麼阻止他們又有什麼不對?
一談到修法就沉默
在葉少爺酒駕撞死人時,這些法界菁英有沒有出來講話?沒有。他們噤口不言,他們說民眾的憤怒是民粹。台中羅德昌里長被酒駕者撞死,上百名里民為他哭成一團的時候,這些法界人士有沒有講話?沒有。台東林管處成功工作站主任王專吉酒駕撞死了一對大學生兄妹,這些法界人士有沒有開口講話?沒有。
結果一要對這些酒駕的犯罪者依法強制酒測,法界人士就出來講話了。你說這荒不荒謬?要修法保障無辜老百姓的時候,這些法界人士沉默不語;要將這些犯罪人渣繩之以法時,法界人士就拿著六法全書說不可,這樣危害人權!
阻止殺人何錯之有
我國的法律到底保護的是受害者的人權,還是加害者的人權?用社會的常識和看過那麼多過去的新聞之後,你會得到一個很簡單的結論,對於這些酒駕者仁慈,就是對善良無辜者殘忍。依法阻止這些酒駕者開車殺人,何錯之有?
法律本來就是為了保護無辜民眾而存在的,既然你要犯罪,那就不要在那邊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