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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Wnews
因酒駕被逮的花蓮高分院黃姓法警長,在今(19)日上午經花蓮高分院召開考績委員會評議後,核定上報司法院移送公懲會懲戒,予以停職處分。
因涉及酒駕而被停職的57歲花蓮高分院黃姓法警長,在上週五深夜時分因疑似酒駕騎乘機車而被警方路檢攔查,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47毫克,立即被移送地檢署進行偵辦,訊後無保飭回。
但相關案情該黃姓法警長卻未跟長官回報,直到媒體18日向花蓮高分院查證時院方才獲悉此事;因此隨即在今天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進行相關責任追究,會後決議上報司法院移送公懲會懲戒,並予以停職處分。
花蓮高分院院方人員指出,黃冠文在花蓮高分院已服務二十餘年,從法警幹起,當上法警長也有十餘年了,平日在院內的表現中上,與同仁相處算是和睦;也有人說,黃冠文過去喜歡與同事、朋友小酌,但都沒因喝酒出過事,酒量與酒品也還算不錯,但這次在全國都關注酒駕問題時,他卻因酒駕被攔檢移送法辦,實在太不明智。
庭訊中黃冠文表示相當後悔,在檢察官面前落淚請求原諒,自認身為司法人員,做了最壞示範,希望能有機會改過。
花蓮高分院表示,由於法警長酒駕事件引發社會觀感不佳,深表歉意,未來將會加強宣導,並嚴禁同仁酒駕以維護公共安全,防止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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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 這些垃圾為什麼都罰不怕, 抓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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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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