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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明訂雇主對輪班、長時間或夜間工作的員工,須訂定防止過勞發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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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
非常的模糊不清
相當好奇最多輪班的科技業會如何訂定這措施

(還是會不甩呢?)


這種立法院只訂止主法條、後面細則是勞委會去訂(應該還沒出來)

要說不甩不太可能,畢竟違反安衛法比違反勞基法的責任嚴重得多
最好規定每人平均工作時間嚴重超時時、可以勒令停工
舊 2013-06-19, 11:3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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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