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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wil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引用:
作者pingua
我很難認同人家是高分標準,畢竟電信法T9是大家都知道了還可以吵,美國的監控前面好像有人說是從布希開始了,大家都不知道,也都不用吵,只要最上層的同意就好,那才是真正的網路戒嚴,要說法律,以前的戒嚴也有相關法律啊,也是上面的人同意就可以,沒人說那是好事吧



我只想跟你說,拿掉法院或是司法機關會有多恐怖!
依照我的經驗,只要法院或是司法機關查你,你都可以調的到相關證據,換句話說,你都可以知道!
你拿到傳票後,你或是你的代理人都可以調閱!
我當過證人,我協助過調查一陣子。

但是要是一般行政單位查你,那就很難了,為什麼?
沒有流程。沒有訴願,沒有窗口。
以前有些徵信業者,跟一些不肖官員合作,透過夾案在處理他們一些case,你知道這有多恐怖嗎?陌生人可以知道你的身家,知道你的一切!
對,不透過法院會更恐怖,少了一關,真的會變成老子高興查誰就查誰!!

現在這種狀況已經大大減少,因為有規定要有相當證據才可以查,!不然不能查。
所以現在檢察官在批搜索票或是監聽,過的機率都很低。

我沒辦法要求台灣的環境更好,但是我可以阻止他變得更爛!!
舊 2013-06-17, 12:42 A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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