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185天的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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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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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41
引用:
作者erai
先例一開,後患無窮

為什麼他們3個有改過的機會,為什麼我沒有
(如果是親戚的話,再補:他們3個是親戚,我就不是親戚哦,那我也回去找人幫忙講話)

如果拿4個月薪水的事情

尚未跟公司同仁與親戚之間傳開

建議可以這樣

就算在親戚之間傳開

此例是在公司(於公)立下

只需對公司同仁負責

那往後其餘親戚若犯

也只需對公司同仁負責 <-----公的

親戚部分

有公司規章與同仁支持

有什麼好說嘴?
舊 2013-06-16, 10:04 PM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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