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君
雖然我覺的APPLE有許多蠻好用的產品
但不需要把賈伯斯或比爾給神化
IT產業的發展,是有一個創始者,加上許多人貢獻,不是「某個人」的貢獻
現在很多人都還以為圖形化介面不是微軟發明就是APPLE發明
但其實是MS跟APPLE去偷全錄的點子
這也表示了創意不代表賺錢,錢是錢,創意是創意,最有創意的人往往賺不了多少錢
賺最多錢的往往是偷來的點子、壓榨別人的辛苦錢
APPLE或MS裡面最有創意的人絕對不可能是比爾或賈伯斯
而是底下一群的工程師
IT業的光景就是一這大群人默默無聞地辛苦耕耘的結果
但是"有遠見"的企業家會把眾人的智慧拿去商業化
再出自傳說「我有創意,所以我才能賺大錢!」
但真相是 「我讓別人拼命提供創意給我,所以我才能賺最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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