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abman
資源在許可的情況下充分利用不是更好嗎?
無法預估量的話, 吃不完的能跟縣市政府社福課商討有沒有解決的方式, 說不定有些社工媽媽願意在假日或任何時段, 幫分送至需要的弱勢家庭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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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多。
第一,軍方相對於社會是比較封閉的地方,要與縣市政府協商不是營區主管可以自行決定的,就算不是國防部出面至少也得是軍團級的單位才能做決定,因此在光是協商相關事務就困難重重。
第二,軍中副食費有限,事實上除了空軍單位,很少單位能夠吃到這麼好的食物,如果是陸軍單位的食物,恐怕就是所謂的狗不理料理,要分送出去只怕一般民眾也很難接受。
第三,其實伙房等管理伙食的人員,還是得控制採買的量,每餐的製作也必須儘量符合實際用餐人數,儘管還是會有種種因素導致可能出現大量食物無人食用而必須丟棄的情形,但這一般來講其實是比較少的,而且是不可控制的,換句話說,即使可以提供給社福單位,社福單位也無法預期可以從軍方單位得到足夠的食物量,甚至於可能出現社福單位急需時軍方並無多餘食物可以提供,而軍方多餘時,社福單位卻沒有相當需求的情形發生。
最後,就是軍方的副食費也是預算之一,如果一個軍方單位能夠長期提供相當數量食物供給民間,那表示軍方的預算使用出現問題,而其中是否有圖利他人的情形,甚至可能相關人員會被司法單位追訴,我想恐怕沒有一個軍方人員願意擔負這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