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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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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71
引用:
作者revive3377
而且要公開鞭刑,三等親內家屬到場觀刑,強制社會勞動240小時,在所屬社區,學校做環境清潔整理....

台灣人愛面子,這樣都還再犯,沒救了......


零分,這樣做只有處罰,沒人得利。罰到最後沒人犯,並不是政客的目的。政客也,看似以民為先,實則飽私己囊。
舊 2013-06-12, 08:3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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