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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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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carbocation2014
不太同意,因為這很看管理者的要求....
我之前實習的研究的大主管(應該管正式員工200多人,約聘+契約+實習等500人左右)
他沒事會一間一間巡,連你自己辦公室的電線走的有潛在危險都會被他要求改善
(其實只是條NB的電源線跨過"個人"辦公室的走道),更不用說研究與實驗部分。

他們非常自豪19年0事故...所以你再說明的時候最好把老外定義清楚
印度也是老外,美日歐也都是老外,但是兩方比起來不用我多說。
不同水準的單位要求公安意外也不同。

但是台灣除了一些真的好公司,工安真的做得非常差...
看過太多單位根本沒有技術跟經驗的傳承。文件也是參差不齊
注意的標語也是很少。

就我自己在美的經驗工作現場真的是到處都是警示標語
就連每台飲水機也會要你要小心裝水避免走道濕滑。

這是老美打官司文化養成的好習慣,出了意外,找到原因(可以說成)公司要負責的話,搞不好會把公司賠倒的咧∼
舊 2013-06-10, 01:38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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