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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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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中壢
文章: 344
引用:
作者站長
上次徐員外事件就是NCC旗下的單位來信要求刪除的,說是受到民眾檢舉,我回文過去說這個很有模糊空間,對方還是執意這個要刪,雖然目前沒有經過法院判決,所以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過為了省麻煩,還是把它給刪了

現在修法就是根本也不用經過法院判決就有法律約束效力了,不刪就停你網站,或是乾脆也不要求你刪了,直接停你網站


多棒啊!!!



站長:

被刪的那篇用google庫存網頁還看得到嗎?想看看內容到底為何?


竟然有膽挑戰言論自由,小弟認為這件事不能善了,否則台灣連一塊乾淨的言論空間都沒了。


希望納篇您在境外有保留備份,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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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的話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舊 2013-06-09, 10:09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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