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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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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站長
上次徐員外事件就是NCC旗下的單位來信要求刪除的,說是受到民眾檢舉,我回文過去說這個很有模糊空間,對方還是執意這個要刪,雖然目前沒有經過法院判決,所以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過為了省麻煩,還是把它給刪了

現在修法就是根本也不用經過法院判決就有法律約束效力了,不刪就停你網站,或是乾脆也不要求你刪了,直接停你網站


多棒啊!!!

所以樓上有人說得對
如果有法條讓人當王八蛋的空間
就一定有人會去當王八蛋
當完了王八蛋還去跟主子邀功
舊 2013-06-09, 08:37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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