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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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C212
的確在台灣許多資方付薪水付的很小氣,
但是捫心自問,
如果您是老闆,
對於搬運工這種替代性很高的職位,
您願意付他超過22k的薪資嗎?
『只出得起香蕉,就只請得起猴子』會不會有點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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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給22k,他就只有22k能用.
他只有22k能用,換個說法,你的公司的客戶群很可能就只有22k能用.
(因為搬運工下了班也是別行業的消費者)
他只有22k能消費.你公司就別想賺錢.
你公司別想賺錢,你也就別想加薪.
這種關於 : 對XX工這種替代性質高的工作,要不要給超過22k的問題.
想得越多,經濟只會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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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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