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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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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6
已經有法律可以做的事,還要特別修法,到底再打甚麼算盤,真是恐怖!

連貪汙除罪都敢了,還有甚麼不敢的.

濫權又不是很稀罕的事.
舊 2013-06-08, 03:59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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