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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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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就算機車有錯,汽車駕駛也不應該蓄意造成他人危險。
機車違規交由警方處理就好,輪不到汽車駕駛用更錯誤的方式教訓。

幾分證據講幾分話,不用臆測兩人先前如何。


汽車方面的問題我想沒什麼爭議

他沒那個權利去做他後來做的那些事~這是危法的

但另一方當下沒撞下去~最後也只是兩邊互挑毛病~看是要和解還是兩邊告下去~沒贏家
舊 2013-06-07, 02:23 PM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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