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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信法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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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磨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引用:
作者
小金魚
電信法第9條第2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經各該法律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應依各該法律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之通知,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舉例:網友在PTT上爆料台大有感染H7N9病患,衛生署得以依《傳染病防治法》把PTT的相關討論刪除。
電信法第9條第3項第3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舉例:網友在討論區張貼色情圖片,電信業者可將貼圖的人斷網,或刪除圖片。
http://sadpanda.us/images/1649830-PM5GGN5.jpg
http://sadpanda.us/images/1649833-SILC5M7.jpg
http://sadpanda.us/images/1649836-G2RREZS.jpg
http://sadpanda.us/images/1649838-QUZV7PR.jpg
http://sadpanda.u
...
台灣真是悲哀.......
2013-06-06, 10:54 PM #
19
T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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