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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信法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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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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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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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poff
這個用詞真的太模糊........
我覺得台灣應該改成像英式的法律條文....只有很明確說清楚什麼狀況確實違法的才是違法......
因為台灣法官亂判的機率實在有點高........
這就對了,因為有模糊空間他們才可以選擇性執法,既然沒有明確定力什麼叫違法,因此他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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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 老柏(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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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08:20 PM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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