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旡旡旡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把這種外包契約內容裡加一項

所有送餐服務內容必須錄影存証(保存期為五年)

違者一次開罰五萬

採累進罰責

滿五次直接撤銷契約

依法提告業者詐欺

這樣震腐不用負責監督

出事就業者自己扛

有功上面撈

有過下面扛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不做

工霧圓做假的嗎
舊 2013-06-05, 09:0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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旡旡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