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ACOM
機車族平常就是次等公民,路要走邊邊
遇上塞車的兩線道,就是要走水溝蓋
很多橋梁汽車方便通行,機車就必須繞宰宰的路
甚至有些地方根本沒設計機車過橋,要繞更遠
汽車道沒塞車,機車道塞爆了
汽車免待轉,機車就必須多花時間待轉
汽車已經擁有最好的路權,這樣還不夠
部分汽車族只要得理就不會饒人
這就是貪婪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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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使用汽/機車道的理由,有一部份在上面最後一段
台灣用路人將汽車(四輪)、機車分得相當很清楚,也許是太過清楚了
今天騎快車道(未禁機車),是在遵循法律、使用我應有的路權的前提下,但這麼做往往招致一些狀況
1. 二輪族:那邊是汽車(四輪)在走的啦!機車不能走那邊,很危險啦!
2. 四輪族:猛然加速咬住車尾,按喇叭、閃大燈要機車讓開。乖乖退開後又變成慢慢開.....
就 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