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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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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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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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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手男
你這樣說有盲點.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所以要說的是4輪以上的汽車.(設計上)
那是後來改的...
老實說,交通道路的法條用字非常不嚴謹。

東改西改的,一下叫這個一下加那個...
設計規範中,四輪以上機械動力車輛才是指稱之汽車。

早期兩輪的不算在內。
結果...這裡改得很爽卻造成其他條例用字就不一樣。

因為對設計來說,大型車可以行駛的寬度與彎度,小型車一定也可以。
舊 2013-06-04, 04:25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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