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二手男
我是說 這是"設計規範"警察不會拿這個規範開你紅單.這是要讓設計人員作參考用.
汽車道就汽車道.快車道就快車道.反正"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那機車可以走在汽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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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拿有利的談
所以才會這樣啊
要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就有人只認這條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但就是不想認這條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法條跟設計規範本來就是互相關連的
如果只想挑有利的談~玩切蛋糕~其實還是在小圈圈中談比較好